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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出台“四项责任清单”构筑立体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体系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4-25 14:43:06

为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确保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市纪委监委制发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等四项责任清单,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立体化干部监督责任体系。


分级分层,落实“谁负责”。四项责任清单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四个层面入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总体工作,主要负责人抓班子成员和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抓分管战线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委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鹤岗师专纪委负责同志抓本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项责任清单的出台,分级分层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立体化干部监督责任格局。


明确内容,落实“干什么”。四项责任清单共计27条,其中主体责任清单6条、“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6条、“一岗双责”责任清单6条、教育管理监督责任9条。责任清单内容主要依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近五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梳理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责任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定期听取汇报、强化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开展廉政教育、监督谈话、提醒谈话以及明确考核要求等,指标量化,条理清晰,具有操作性,使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可照“单”运行。


强化监督,落实“谁考核”。四项责任清单明确了监督考核机制,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市纪委全会报告、班子述职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情况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考核与监督;将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情况接受省纪委监委或市委的考核,接受市纪委监委或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情况接受市委或市纪委监委的考核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