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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巡察监督 确保巡察利剑永不蒙尘
年初以来,市委巡察机构把巡察监督作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创新上下联动举措,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健全政策机制,同步规范提升。市委巡察办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巡视,修订完善并以市委文件印发了《中共鹤岗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制定出台《关于鹤岗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的办法(试行)》《市委编办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特别是创新编制了《市县(区)巡察工作指引》手册,梳理巡察工作7个阶段、53个重点环节,细化128项具体任务,形成了覆盖巡察各阶段、全流程、闭环式工作指引,为全面提升我市巡察监督专业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提供根本遵循。统筹市区专业力量,抽调市委巡察办和北部三区专职巡察干部组建指导督导组,对南部三区巡察工作开展巡回式、嵌入式、全过程指导督导,推动三区有效破解制约巡察监督的瓶颈问题,年底前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巡察指导督导全覆盖。
周密部署推进,开创联动新格局。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轮巡察采取“空降+提级”的联动模式,组建8个巡察组,运用“一托N”方式,对市县(区)法院、公安18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为有效提升巡察质量,市委巡察办在加强中期调研、业务指导、把关定向的同时,创新联动机制,按照法院、公安两个板块,分别召开巡察组“互学互鉴”座谈交流会,充分发挥“空降”组长专业优势,介绍巡察经验、指出监督重点,促进各巡察组取长补短、共享成果、精准监督,《三个发力实举措、互学互鉴促提升》工作经验在省纪委监委内网刊发。
严格把关指导,提升监督质效。在今年年初市委第二轮巡察汇报阶段,各巡察组撤组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分别听取6个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情况,面对面指导,严密线索定性。市委巡察办严格落实《中共鹤岗市委巡察工作组办会商制度》,集中利用三天时间对6个巡察组形成的18个巡察报告逐一进行会商指导,累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653条,其中重点建议139条,有效提升了巡察报告质量。《把从严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工作经验被省纪委监委内网采用刊发。
压实各方责任,做实“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办编印《巡察整改工作指导》手册,绘制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书面通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推动从市级层面高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深度梳理汇总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15类共性问题,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共性问题情况的通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自查自改、未巡先改。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前两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784个,已完成整改690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