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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纪检监察工作半年盘点】审理篇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8-16 08:44:32

坚持“四讲”原则    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年初以来,案件审理室认真贯彻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坚持“讲政治”“讲法治”“讲实际”“讲效率”的原则,扎实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和服务保障职责,推动全市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责主业,审核把关“讲政治”。始终坚持“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批办程序,并落实“一案一反馈”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部门,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

推进法法衔接,职务犯罪“讲法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主责意识,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重视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主动及时深入沟通,对正确、合理的意见积极采纳,推动形成共识,共同破解新型、隐性腐败等实践难题,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得到了公正的处理,无退补案件。在省纪委监委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中,我市职务犯罪案件评分全省排名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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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说纪”内容,廉政教育“讲实际”为深入落实市委《党委(党组)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会前说纪”制度》要求,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底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案件审理室共起草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7篇“会前说纪”材料,供全市各单位参考学习。“会前说纪”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纪律进行深入解读,并例举我市处理的相关案例做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纪律教育感染力,推进全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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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范制度,处分执行“讲效率”。为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定了《鹤岗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处分决定函告、党员权利恢复、回访教育等制度,完善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资职务变动等执行事项的时限要求,确保处分决定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准确及时执行,切实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