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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纪检监察工作半年盘点】监督检查篇⑥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9-02 10:45:35

做细做实专责监督 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安排部署,第六监督检查室围绕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确定的“两讲三提两争”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在做细做实专责监督方面主动研究、深入探索、积极实践,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持续放大监督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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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筹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起跑”即发力。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专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总结,统筹协调、调度推进专项工作。通过主动约谈、制发通知和工作提示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在自查自纠阶段,针对县(区)党委政府和营商、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部署自查重点,推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823个,完成整改665个。围绕市纪委监委近年查办的乡村振兴领域4件典型案件,制发工作通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制发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监督台账,列举5方面105项重点任务,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强化联动监督,推动专项整治“监督”有靶向。构建“多合1”监督协作机制,通过“室组”“室地”协同联动,采取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聚焦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政务服务窗口“办事难”、水利工程项目等内容,对绥滨县、萝北县以及部分市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带着问题督、盯着问题查,真正让监督有力有效。截至目前,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3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350个,督促整改286个。

强化追责问责,推动专项整治“惩治”有力度。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积极推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推动治理的有机统一,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持续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问题线索629个,立案229人,处理处分28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公开通报发生在我市的5起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典型问题。

强化以案促治,推动专项整治“短板”有提升。注重总结发案规律,从问题整改和查办案件中揭示背后深层次问题,坚持边监督边总结、边整改边治理,针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先后制发监察建议书33份,督促市县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124个,加快补齐主管监管上的制度短板,促进规范用权履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