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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9-22 09:20:10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等节礼及名贵特产;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蟹卡蟹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

三、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

四、严禁公款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十、严禁节日期间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领域麻痹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坚持纠树并举、深化系统施治,通过节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树立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既要带头严于律己,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聚焦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深化明察暗访,高效精准识别新形势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以钉钉子精神严防“节日病”,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12388

邮信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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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