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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11-30 10:23:37

为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廉洁安全、高质高效,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聚焦重点、攻坚难点、打通堵点、争创亮点,构建监督闭环,扎实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责任“督”  推动专项整治有力开展

强化部署压责任。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阶段任务,保障专项整治蹄疾步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动开展专项整治;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主动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常态化督促联系县(区)和成员单位落实要求、压实责任、抓实工作;各县(区)纪委监委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通专项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构建起“党委政府靠前负责、主管监管部门整治先行、纪检监察监督跟进、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精准督导抓推进。坚持常态调度、跟踪监督专项整治情况,市协调小组建立“周调度、月报告+不定期约谈”推进机制,共召开启动、推进会议6次听取进展、部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4次督促各有关单位压实责任、整改问题,并约谈住建、审计等有关单位责任领导6人次,点出问题、传导压力;各县(区)纪委监委完善督办督导机制,召开动员部署、推进会议28次,开展监督、调研40余次,约谈12人,提出建议20条。

深入自查补短板。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和物业管理5个方面、“21个是否”整治重点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自查自纠及“回头看”期间,各成员单位共查摆出工程质量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到位、供给保障不到位等问题90个,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深挖线索“查”  形成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协作联动查问题。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启动对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巡纪审”联合专项巡察,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四个县(区)也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94个、问题线索29件,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提供强有力支撑,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同时,市审计局对2019年以来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借用资质、非法转包等问题线索6件。

深挖快处提质效。坚持多措并举挖查问题线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成员单位的联合检查、研判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问题线索渠道,深入挖掘、精准处置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成员单位共发现问题线索105件,其中,谈话函询40件、初步核实62件、直接了结2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30人次。

严厉惩治强震慑。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对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等作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工作推诿扯皮、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问题39件,已办结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鲜明信号。

常态长效“治”  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聚焦民意解民忧。坚持把跟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督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在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举报公告,并带头落实“四下基层”要求、践行“一线为民工作法”,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基层、直面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相关困难问题45个,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造工程和专项治理的认可度、满意度。

以案促改固根本。坚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8份、工作专报1期、工作提示2期,督促成员单位深整改、建制度、强管理。对市住建局存在的物业管理不完善、资金拨付不到位、改造质量不达标、责任作风不落实等问题,提出四方面整改建议并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对萝北县住建局存在的请示汇报制度不健全、改造项目验收提前、项目中标和决算价格差异大等问题,提出三方面建议并要求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建章立制促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各成员单位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发现的短板、漏洞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6个。市住建局制定《鹤岗市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共建指导意见》《鹤岗市关于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县区建立街道(乡镇)统筹协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意见办法,为深入推进改造工作提供遵循;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拓宽筹集资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改造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