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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暨培训会议召开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12-22 15:15:30

为深化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按照省监委部署要求,市监委积极引进和接受外部监督,12月21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暨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丁晓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在履职尽责中不断提升身份认同感、责任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增强反腐合力的重要途径,要发挥群众基础好、联系范围广、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凝聚共识、团结力量,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找准问题、完善举措、建立机制,为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牢根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预防权力任性的重要举措,要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回应,有效防范化解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进一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强调,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获聘特约监察员,是荣誉更是责任。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紧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直接坦率反映问题,大胆指出短板不足,切实做到“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保障监察权力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参谋咨询作用。通过自身专业特长和行业优势,充分了解本部门、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紧盯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把脉问诊”,及时提出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市监委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物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自主调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急难愁盼。要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政策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和谐的干事环境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特约监察员形象。受聘的特约监察员要做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要求,为履行好特约监察员职责打牢坚实基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心修身、洁身自好,始终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敬畏,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负重托、敢做善为,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宣读了《鹤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向15名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特约监察员现场签订了《履职承诺书》,代表作了履职发言,并进行了业务培训。



鹤岗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

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及《鹤岗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于思文(女)、王羽佳(女)、王学斌、刘宇(女)、关洪全、孙洪军、佟秀莲(女)、迟  慧(女)、张  旭(女)、陈长娟(女)、侯  丽(女)、姜玉霞(女)、焦  婷(女)、遆  岩(女)、滕新桃(女)为鹤岗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2月。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