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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促责 以督促改 以案促治
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为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廉洁安全、高质高效,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扎实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明责压责督责,促履职尽责。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牵头挂帅,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成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阶段任务。市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主动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常态化督促联系县(区)和成员单位落实要求、压实责任、抓实工作;各县(区)纪委监委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通专项整治的“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召开启动、推进会议34次,开展监督、调研40余次,约谈住建、审计等有关单位责任领导18人次,提出建议20条,督促各有关单位压实责任、整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不偏、工作步伐不缓。
聚焦自查自检自纠,解民忧民怨。坚持把“查改并举”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把跟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和物业管理5个方面、“21个是否”整治重点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自查自纠及“回头看”期间,各成员单位共查摆出工程质量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到位、供给保障不到位等问题90个,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举报公告,带头落实“四下基层”要求、践行“一线为民工作法”,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基层、直面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相关困难问题45个,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造工程和专项整治的认可度、满意度。
聚焦促教促改促治,补短板弱项。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推动以惩促教、以案促改。专项整治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68个,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针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8份、工作专报1期、工作提示2期,督促成员单位深整改、强管理、建制度,各成员单位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发现的短板、漏洞,建立完善《鹤岗市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共建指导意见》《鹤岗市关于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县区建立街道(乡镇)统筹协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机制16个,为全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