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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有力监督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2023年以来,鹤岗市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主动监督、联合督察、实地踏查等监督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督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行业实际,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自查,采取个人自查、互帮互查、案卷评查和召开座谈会、梳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查找本地区、本系统和执法人员突出问题,邀请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召开执法突出问题开门纳谏座谈会8场次,走访服务行业、企业370余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共自查问题4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聚焦专项整治,开展实地督察。深入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基层单位,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实地督察与工作指导、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查访和开展座谈等方式,对南山区、兴安区等区域道路安全以及治超站、市客运服务中心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8个,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针对1个问题开展主动约谈并持续跟进。
强化法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督促指导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抓好涉及相关执法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执法规范化机制、执法联动机制的制定修改工作,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和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努力把健全完善制度措施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新增、修订、废止道路交通领域执法规范化内部工作制度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