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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3-18 08:36:26

为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近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发工作方案,突出有形有态、有效管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

《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3个方面10条具体措施,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明确安排。在组织集中学习方面,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培训等方式,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在开展宣传活动方面,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学习贯彻《条例》及廉洁文化建设、家庭家教家风等内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及演讲征文比赛、书画展及摄影展、承诺践诺及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浓厚氛围。在强化解读阐释方面,通过举办学习沙龙及学习论坛、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学习体会及理论文章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日程,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

新修订的《条例》施行后,市委、市纪委监委相继召开常委会会议,通过“会前说纪”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学、“导师带徒”助学、党支部促学、专题辅导教学、集中测试“赛学”等方式开展各类学习62次,依托“廉洁鹤岗”微信公众号,转发推送《条例》全文和权威解读文章19期。市纪委监委成立纪法教育宣讲团走进市委党校春季学期主体班,为110名学员宣讲《条例》知识,并进行随堂测试,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在市纪委监委推动下,全市各级党组织持续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的热潮。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强调贯彻落实意见,部务会成员带头学、党支部全员学,推动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委宣传部采取“会前说纪”领导带头学、中心组领学、支部党员集中学、机关纪委委员交流学、微信公众号线上学“五学联动”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市公安局采取会前学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将《条例》纳入干部培训课。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市林草局通过本单位电子屏对《条例》进行宣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党建廉政文化厅开展沉浸式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学条例、知戒惧。

为深刻学习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兴安区制定《条例》宣讲方案,组建宣讲团,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学习宣传阐释。向阳区下发工作提示,将《条例》重点内容纳入到全区“基本业务+手册”中,并常态化开展知识测试。东山区、工农区、南山区等县(区)以“层层递进学”的方式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深入领悟《条例》。萝北县云山镇通过举办“纪法小课堂”,推出“廉政套餐”,推动《条例》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

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要坚持深耕细作、久久为功。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市委《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监督,强化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统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指导督导、督学促学,发现问题、纠偏校正,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推动落实、跟踪问效作用,确保市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