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交流 > 机关信息


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4-08 16:41:16

4月8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许勤同志批示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丁晓震传达全省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大局和谐稳定,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向前推进。要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大气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压实责任、狠抓办案、标本兼治”三个方面,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治一批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从严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顽疾和腐败问题,督促完善一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制度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鹤岗实际,坚持靶向治理,做到精准施策,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结合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特点,对照“四个聚焦、20个紧盯”整治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危害群众利益、包庇黑恶势力的一追到底,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坚决破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认真履行“职能部门具体整治”工作职责,对照整治重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要自上而下推进落实,认真抓好重点领域的整治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要对工作进度缓慢、走过场搞形式、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及时纠正,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市纪委监委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工作调度,督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作风建设,严查腐败案件,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优化治理,不断拓展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