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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健全机制 推进特约监察员工作规范化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8-13 08:14:54

“我将利用身处基层一线的优势,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着力扮演好‘参谋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角色。”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兴安区河东路街道锦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佟秀莲说道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招法、健全机制,引导特约监察员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发挥监督首责履好职尽好责,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各类活动20余人次。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赋予特约监察员5项职责、6项权利和6项义务,明确聘请、换届、解聘等条件和程序,指定专门机构保障履职尽责;结合今年全会部署和市纪委监委特色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要点及分工意见》,逐项明确特约监察员和机关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到事、具体到人,确保落细落实落到位。

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络。定期邀请特约监察员实地考察委机关部门,安排专人解说纪检监察各项业务职能,增进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认知和理解;对特约监察员履职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真正让特约监察员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向特约监察员发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书籍资料,帮助特约监察员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增强履职能力。

推动积极建言献策。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市纪委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意见建议。邀请3名特约监察员列席十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并参加分组讨论,提出建议7条;邀请7名特约监察员列席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总结会议,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监督;发挥特约监察员专业优势,参加全会工作报告意见征求10人次,提出有价值意见建议9条,邀请参加课题调研和委托调研,推动特约监察员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