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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纪委监委:“四项措施”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16 14:34:48

向阳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本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向阳区委高度重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区委常委会议重点研究,确保改革任务方向不偏。区纪委监委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协调沟通,细化改革措施,积极协调人员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划转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改革各项要求和任务。组织、编制等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稳妥有序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科学设置机构。印发《向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深化向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派驻机构名称为“向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将全区69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纳入监督(监察)范围,使监督范围更加广泛,监督体量更加均衡,监督工作更加便利。

优化人员配备。区委在全区干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为派驻机构解决了行政编制6名,核定组长2名,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提供组织保障。配备3名具有法律功底的干部到派驻机构任职,当前已全部就位。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将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吸收到派驻机构,全面优化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强化组织保障。

明确职责权限。为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方案》明确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主要承担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8项职责。《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要求派驻机构每年年底向区纪委监委述责述廉,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