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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纪委监委: “四保障”统筹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应用 切实助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高质量监督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21 13:49:41

自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推广以来,兴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作为,努力克服人员少、场所缺等实际困难,消空白、补短板、通末端,统筹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全覆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质效,着力助推科技“翅膀”在群众监督过程中发挥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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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监督指导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建设


区纪委监委把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精准化的重要抓手。强化人员保障,协调区委、区政府配齐配全基层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强化设施保障,督促乡镇、办事处党委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办公环境,配备专用网络和专用电脑;强化流程保障,制定流程图、规范审批程序、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密纪律;强化技术保障,通过确定指导员、开展实际操作演练等方式加强人员培训。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在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建设和实际应用中,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1人,专网专线专用电脑5套,开展专项培训22人次,接收群众举报线索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