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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12-24 18:59:57

12月24日,兴安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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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会上,宣读了《兴安区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提示手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手册》和《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四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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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提示手册》等材料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务必清醒。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切实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责任落实要务必从严。各级党组织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认真履行《责任清单》,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职责清单》,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肩负“一岗双责”重任,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会议要求,工作推进上要务必有力。全体“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主动担当作为,敢于迎难而上,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构建部门清正、干部清廉、作风优良、生态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十四五”时期兴安高质量转型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