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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党代会】东山区纪委监委:实施“筑底强基”工程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5-09 08:50:51

东山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以“筑底强基”工程为牵引,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履行责任,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强保障。

明职责、划权限,夯实基础“底盘”。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举措,明确方法步骤。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3个乡镇、4个街道分别挂牌设立监察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定位准确、职责明确、工作顺畅。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轮训机制,通过跟案学习、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夯实履职基础。

严规范、强管理,立稳履责“支柱”。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问题线索报备制度,督促基层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定期组织抽查检查,杜绝出现底数不清晰、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7件,立案5件,处理29人次。强化对基层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实行提级审理,指导协助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年初以来,“乡案区审”4件。整合监督力量,实行划区作战、区域协作,印发《关于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实施意见》,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2个协作区,以协作监督、协作办案提升工作质效。目前,第一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1件。

建机制、促长效,培育强劲“动能”。加强情况报告,制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以及报告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制度,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及时报告,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区纪委书记与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交流思想、推动工作,已开展谈心谈话3次。建立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常态化机制,指导基层完善信访举报流程、“走读式”谈话规定等工作制度13项,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