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www.hg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鹤岗市纪委监委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0004914号 鹤岗市纪委监委主办 鹤岗市纪委监委承办
鹤岗市兴安区纪委监委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持续深化“组地”联动机制,通过联系指导、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推动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全面打通条块壁垒,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充分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
系统化治本,健全完善派驻工作体制机制。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切入点,研究制定了《兴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工作质效等内容,确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为派驻机构的正确履职、规范履职、精准履职提供了指引和依据,同时提升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使纪检监察体制有效转化为纪检监察治理效能,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协作式监督,推动重点任务同题共答。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组地”联动,开展协作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上加强协作配合、交流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并协作推动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强化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通过“组地”联动,同题作答、同频共振,监督成效明显提升。
一体化办案,实现“1+1>2”叠加效应。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联系指导室综合协调作用,在研判案情、审查谈话、外围取证等关键环节全程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一线“探头”作用,配合委机关协同办理,深入现场全程调查事件原委,最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充分显现了一体化办案的叠加效应,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