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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传真】兴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回头看”专项监督 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5-31 18:08:22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家庭,兴山区纪委监委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贯通等举措,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协作监督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以有效监督促进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程序严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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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制定《兴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规范整治步骤,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重点排查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摸清全区低保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聚焦监督重点,梳理线索。建立专项治理信访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筛选。监督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调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低保户家庭人员基本信息情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确保线索不流失得到及时处理。督促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检自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5个,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精准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通过查询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对比低保档案信息等方式,对全区3个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共计2234名低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4个,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

聚焦线索研判,精准整治。区纪委监委组织检查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低保材料核准、低保资金发放等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掌握低保工作操作流程。召开民政低保问题线索认定工作会3次,对重要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个别核实,对发现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截至目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同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对排查出的四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其余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区纪委监委将以此次低保领域专项治理为契机,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推动低保工作透明化、规范审批程序制度化、提升群众满意度最大化的强大动力,以最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