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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传真】兴安区多措并举 点面结合 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3-28 08:45:2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兴安区多措并举、点面结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传达学习,全区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强化主体责任引领学。区委结合实际制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运用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学习和讲解,加深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条例》各项条款内容的理解掌握。将《条例》纳入全区纪法专题学习、年轻干部培训学习计划,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读书班、培训班等多种学习方式,将《条例》作为“开班第一课”“必修课”,有计划、分步骤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记于心、践于行。

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学。区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制发工作提示1期,采取直插一线列席学习会议、全程参与听取支部讨论、随机点题提问检验学习成效等方式,对区机关、红旗镇、各街道党支部开展监督6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增强学习质效。同时,协助区委制发《条例》宣讲方案,组建宣讲团,抽调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备课、开展试讲、相互点评,在红旗镇、兴安办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宣讲3次,收到良好效果。

推动基层党组织覆盖学。兴安区各基层党组织找准学习切入点,通过支委领学、先进典型讲学、集体交流研学等形式,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截至目前,全区各基层党支部200余名党员开展学习14次。区机关、红旗镇、各街道办事处党支部将学习《条例》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过典型案例警醒,让党员干部学有所获、学有所悟。

下一步,兴安区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引向深入,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与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组织编排宣传小视频、开展廉洁书画书法作品展等活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