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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腐集中整治】兴山区纪委监委以有效监督整治不正之风 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4-22 09:52:05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兴山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在全区上下形成“抓廉政、树正气、转作风、求实效”的浓厚工作氛围。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排部署。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并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从思想深处提高认识,切实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处藏身,清醒认识到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自觉坚守底线、筑牢防线、远离高压线,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明确整治重点,注重整治实效。对照市纪委监委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制定《兴山区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广泛征集各职能部门工作意见,先后4次对兴山区整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结合开展的廉租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治方向,细化责任分工,确定整治重点,成立整治专班,强化日常调度。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制发工作提示2期,以战线为单位召开工作调度会议3次,不断压紧压实各整治专班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全面线索起底,推动快结快办。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结,区纪委监委着重做好线索梳理,向各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工作提示,要求对在办问题线索及未结案件逐一排查。同时,通过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进行筛查比对,确保线索起底“不落一件”,截至目前,共报告线索起底情况及典型案例3次,排查党的二十大以来受理的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11件,对2件未办结线索挂牌督办。

用好监督平台,促进成果转化。时刻关注检举举报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清风兴山”微信公众平台,收集问题线索3件,坚决做到有反映必有办理结果。按照《兴山区纪委监委基层走访谈话制度方案》,深入群众身边,将开展集中整治精神传递到最基层,分层次、面对面听取社区两委成员、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意见,收集社情民意2条。发挥特约监察员联系群众优势,邀请5名特约监察员参加座谈会议,协助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延伸工作触角,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权益。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增加与各整治专班调度频次,确保调度、会商工作全覆盖,督促各职能部门担负起专项整治行业主体责任,围绕各整改整治专班的整治重点,认真查纠问题,建立“清单式”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动态更新整治整改工作进展。同时,强化自身案件办理,带动整治全局,坚持开门搞整治。注重从信访举报、舆情反映、民生诉求等渠道发现问题,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各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作用,统筹力量抓紧抓实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