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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纪委监委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抓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监督推动工作,带头学习条例,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学习。
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领学。区纪委监委带头学习《条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题辅导,并通过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2次,严格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遵规守纪的表率,时刻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做到忠诚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选派业务骨干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及全区“业务大讲堂”上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新旧《条例》对比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全区党员干部对修订《条例》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的理解。
发挥提示作用,高位推动促学。区纪委监委发挥提示提醒作用,区委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合力推动《条例》学习全覆盖、深推进。区纪委监委向区委办公室下发工作提示,提示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学《条例》、守纪律的表率,对《条例》要反复学、深入学。截至目前,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2次,切实推动“关键少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发挥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督学。区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将《条例》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及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围绕《条例》进行学习研讨,并形成研讨材料。区纪委监委针对《条例》学习情况、贯彻落实情况对全区各部门、基层党支部开展监督检查2次,通过督促学习,使全区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党员干部懂法纪、守纪律、强责任、知敬畏、存戒惧的思想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