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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兴山区纪委监委学《条例》 强党性 助力干部“强筋补钙”再出发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5-13 11:58:44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兴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深研细学,通过班子领学、基层研学、纪委督学的“三学”方式让《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紧抓关键环节,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条例》修订条文开展对照学习,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条例》具体学习内容进行分解,按月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和青年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研讨、读书班、业务大讲堂等方式,力求把《条例》内容学懂悟透,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在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上做表率、走在前。

丰富学习方式,基层党组织深入研学。区纪委监委联合北大岭街道纪工委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今年纪法教育“第一课”,从《条例》的修订背景、增减条文、适用范围等方面,以“新旧对照”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新”在哪里,党员干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碰撞观点,领会丰富内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全区15个基层党支部针对《条例》组织集中学习33次。

坚持学用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督学。区纪委监委利用“清风兴山”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及时推送《条例》原文、权威解读等内容,打造指尖网络“微课堂”,扩大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广度、深度。同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质效,开展学习《条例》专题研讨会,详细解读《条例》及修订条文新旧对照内容,以测试形式及时检验学习成果。坚持督导促学,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列席会议的方式对12个党支部《条例》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习全覆盖,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

下一步,兴山区纪委监委将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加大对《条例》学习贯彻的监督和宣传力度,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压实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丰富内容和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