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www.hg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鹤岗市纪委监委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0004914号 鹤岗市纪委监委主办 鹤岗市纪委监委承办
绥滨县纪委监委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习,开展学习研讨,互通心得,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力促《条例》落地生根。
领导带头示范引领学。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列入第一议题,对新修订的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学细研,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切实维护好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以常委会、省纪委纪法知识培训、县委党校老师讲课等开展集中学习,先后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3次。做好《条例》和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贯通,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盯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突出《条例》重点集中学。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对违纪情形、管理周期、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条例》为戒尺,强化监督执纪调查,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纪检干部全员深入学。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条例》开展学习讨论,“线上”及时督促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及时观看权威解读,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线下”利用学习研讨会、党校老师解读等载体,认真对比《条例》“增、改”内容,学习《条例》修改了什么、增加了什么,掌握《条例》为什么改、为什么加,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县纪委监委还运用“廉洁绥滨”微信公众号,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权威报道,及时推送《条例》相关学习内容51篇,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