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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①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7-15 08:28:24

编者按: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强化跟进监督、发挥促进作用,今年5月研究制定了《关于监督推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工作措施》,明确4个方面12项监督重点和举措,确保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更加扎实、更加显著、更加丰硕的成效。即日起,“廉洁鹤岗”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刊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各党委(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情况,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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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的《鹤岗市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推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工作措施》要求,绥滨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把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强有力举措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压实主体责任,发挥监督职能。向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29项及乡镇纪委监督责任14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监督检查2次,督促提醒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党委(党组)综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三会一课”、会前说纪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条例》。督促县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党校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弄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将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通过随机抽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深入基层单位,对各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5次,严把党课内容质量关,对存在照搬照抄、走形式走过场的进行督促整改,对学习不到位、贯彻执行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开展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轮次,发现问题7条,下发工作提示6期,已全部督促整改。


聚焦关键重点,精准监督执纪。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集中整治和开展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边整治边教育。积极发挥监督推动作用,突出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入排查和堵塞风险点,对26家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中性“全员”提醒和阶段性“单线”约谈,督促全县9个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19次。各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全面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共自查问题89个,完成整改35个。县纪委监委以农村“三资”问题为重点,采取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级纪检监督员联合乡镇经管站开展交叉互查的“3+1”工作模式重点挖查,有效避免熟人社会监督难、同乡监督能力弱等问题,保障集中整治成势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