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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纪委监委“以上带下”加强基层监督工作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10-09 10:34:19

今年以来,兴安区纪委监委在协作片区的基础上,建立班子成员全日制脱产带班工作机制,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基层监督工作。

定点带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制定出台了《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基层全日制脱产带班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规定班子成员须每月到分管联系的镇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带班工作至少1天,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业务指导和督导重点工作,推动机关干部转变站位、转换思维,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基层工作能力。

精细指导补齐基层工作短板。针对主动约谈不会谈、监督发现问题不精准、卷宗制作不规范、线索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由班子成员组成“专家团”,实施“订单式”精准授业,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质量评查、案件制作文书交叉互检、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集中拉练等方式,短时间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快速补齐基层工作的各类短板缺陷,确保机关和基层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力。

靠前监督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带班班子成员下沉基层一线,将“探头”前移,加强对同级(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以听取汇报、接待信访、和干部群众座谈等形式监督检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已带班21人次,接访群众14人,帮助解决基层工作难题26个,发现同级(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问题5个,指导基层以“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指导基层建立各类清单、台账10个,持续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