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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4-20 17:35:34

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作为,一线监督,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坚持服务大局,明确监督路径。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聚焦民生领域,监督“国之大者”在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工作始终,聚焦执法司法领域,监督推动解决问题、整改问题。把“关键少数”作为重点,聚焦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和能力作风,监督“头雁”作用发挥。把从严从实作为主基调,聚焦公安民警能力提升和作风转变,以严监督、严整治、严查处,压实责任,监督推动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坚持靶向实施,明确监督重点。围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查学习效果、看思想转变;围绕学习型机关创建,查机制措施、看学习成果;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查“四个体系”建设、看落实情况;围绕集中攻坚破难,查存量问题、看工作成效;围绕机关工作质效提升,查专项治理、看创先晋位;围绕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查顽瘴固疾,看执法公信;围绕不良作风整治,查突出问题、看作风转变。

坚持全面推进,明确监督措施。坚持全员参与监督,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立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片负责、整体推进。坚持全过程监督,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问题检视、措施推进、整改实施等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跟踪问效。坚持全事项监督,对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党管警,围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百姓至上服务人民群众,执法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等全面监督。坚持严肃追责问责,对活动推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走形式走过场、存在突出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发挥惩戒震慑作用,为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年建设”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