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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整改见实效 政治生态再发力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11-15 10:56:25

为深入贯彻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好会商平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共同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1月10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生态建设”专题会商。通过学习、反馈、通报、表态就重要问题、改进措施、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协商。以“学习”为基础,领悟推进整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和《鹤岗市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办法》设定考核指标16项,通过逐条学习和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市检察院党组对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使命。

以“整改”为目标,反馈上次会商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次会商会议后,市检察院党组于7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会商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报的17个问题,提出42项整改任务,每项任务由班子成员牵头并承担整改责任,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目前,限期整改的42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16项将融入市检察院机关的日常工作中长期坚持和执行。

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再发力。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通报了《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会商通报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市检察院党组通报了包括政治建设、班子履职、组织建设、作风等四个方面12个问题,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督促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整改落实到位,巩固政治生态建设成果。

以“表态”为动力,落实整改求长效。市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屡教不改的“顽瘴痼疾”,反映出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要在落实整改下功夫,努力做好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勇于正视问题的自觉、增强履行抓好整改的责任三方面工作。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以优良作风推动工作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