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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创新“12345”监督机制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1-12 10:40:20

监督是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重要基础,监督有力才能发现问题线索。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的基础和保障,通过积极探索创新“12345”监督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多维度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着力提高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建立“一个机制”,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建立“纪检监察+N”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驻在单位政工、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及时开展风险预警、监察建议和案件查处,构建“大监督”格局。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驻在部门监督作用发挥,条线专责监督的落实,不断织密监督网,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广度。

坚持“二种方式”,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少数、重点岗位,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持续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驻在单位和基层部门开展“体检式”监督检查,通过对政治生态、制度落实、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等全面监督,实现在“面”上全覆盖。通过对“能力作风建设年”、“百日攻坚”行动、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窗口服务和重要节点等专项检查,实现在“点线”上重点突破,不断加大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力度。

形成“三组合力”,通过党委党组、巡察组和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主动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巡察组联系沟通,发挥“三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效应,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建立会商制度,积极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贯通联动,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中梳理问题线索。与巡察组协同配合,监督推动巡察反馈整改,开展巡察交办线索深度调查,延伸监督触角,深挖问题背后的问题,深度查找问题线索。

统筹“四位一体”,通过“信、访、网、电”举报平台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受理网络举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仔细甄别,深挖细查举报线索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分类梳理、甄别对比、分析研判,筛查出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

借助“五大平台”,通过“智慧监督”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发挥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优势,借助驻在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助推监督工作,探索建立“传统+科技”监督模式,实现“智慧监督”。对接运用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案件综合管理、情报信息、交管视频监控和出入境管理等数据平台,通过对“大数据”系统筛查、定期巡查、重点督察、专项检查和案件倒查等方式,对各类信息数据对比分析、综合研判,实现预警发现、执纪取证“电子痕迹化”全项监督,提高监督执纪和发现问题线索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