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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三新”推动 打出监督“组合拳”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3-09 14:37:01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要求,与驻在单位党委同频共振,与职能部门同题共答,打出监督“组合拳”,扎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整合资源力量,搭建监督“新矩阵”。坚持“谁部署、谁推动,谁管理、谁监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以市公安局党委为主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推动的监督任务清单,构建“监督理念有方向、监督措施有章法、监督成果有体现”的体系架构,为提升大监督效能奠定基础。纪检监察组协助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春节元旦“两节”安保维稳暨“四严查四一律”专项督察工作方案》,明确各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所属各单位纪检专员与警务督察支队工作职责,纪检监察组分组下沉融入监督网络,扩充监督工作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探索监督“新模式”。纪检监察组对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工作和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中易发多发的违法违纪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原因,及时下发监察建议,推动基层监督严在平常、融入日常。组织召开公安机关纪检干部工作例会4次,“手把手”指导公安机关纪检干部有针对性的开展基层监督。推出“交叉互查”工作机制,各分局纪检监察组以定期抽签轮换的方式对全市各分局和基层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队伍管理、执法执勤等方面问题25个。

拧紧责任链条,建立监督“新账本”。按照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工作要求,坚持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协同发力,持续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地落细。协助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监督问题台账》,定期汇总台账数据。对轻微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第一形态”处理,既保持严的标准,又体现容错空间。目前,登记各类问题6个,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7人次,持续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