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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16 14:46:31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公安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一是压实各部门警种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民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完善“运用小警示遏制大违纪、惩治轻违纪遏制重违纪”监督机制,捕捉苗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公安民警知底线、守规矩。主动排查警种风险,及时堵塞漏洞。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开展“一月一警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议等方式,深刻剖析公安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针对各警种执法执勤活动特点,强化队伍条线管理,部署业务工作同时,强调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业务工作和监督工作“两促进”“双加强 ”。

二是压实综合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加强党员民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委、公安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加强各级党组织对“人才兴警”“动态用警”战略的选人用人和“一月一创星”“一月一激励”工作机制,激励党员民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情况监督。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加大巡视巡察发现有关问题整改督促力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把经费和项目审批关口,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加强对相关资金、项目、专项工作稽查监督。市局机关党委和各分局党组要严格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职责,建立完善向上级党组织、纪检机构报告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督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是压实督察审计专门监督责任。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加强警风警纪和警令执行情况督察检查,开展现场督察和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托12389平台和信访渠道,受理核查督办投诉和信访举报。围绕执法活动、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着力发现违规违纪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线索。健全完善民警依法履职保护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

四是压实派驻机构专责监督责任。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有效发挥“控头”作用,督促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设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审查调查和问责。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和推动本级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教育。对公安机关监督工作再监督,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