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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发光发亮】市纪委监委提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质效⑫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5-18 08:42:20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派驻(出)机构存在的履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探头”作用失效等问题,从即日起,持续推出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做实专项监督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及经验成效,用事例、数据体现整改成果,用事实、典型体现工作成效,促进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比学赶超”,努力实现“两讲三提两争”工作目标。

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抓好“三项监督”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围绕“两讲三提两争”目标,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分步推进,持续强化监督首责,着力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上探索创新,不断擦亮监督“探头”,扎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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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政治监督,通好责任“高压电”。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在推动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持续发力。围绕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制定《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清单》,从六个方面16项内容实现政治监督内容的精准化,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担当尽责、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和班子成员,深入了解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针对党委会议存在决策规则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4项问题,提出5条整改建议。

 做实日常监督,念好纪律“紧箍咒”。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抓重点、盯关键,自觉把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上重要日程,不断完善日常监督举措,提升监督质效。深入分析我市春季防火形势,听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春防”工作情况汇报,针对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主动约谈2人次,发现问题2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五一”节假日期间,督促驻在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尤其是强化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围绕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环节与驻在单位开展专题会商2次,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情况、领导包保情况、带班值班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等重要信息,抽查驻在单位“五一”假期值班带班情况4次,发现问题1个,查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情况5份,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5次,发现问题27个,立行立改24个,限期整改3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督促市煤管局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入井检查77次,发现问题526个。

 强化专项监督,筑牢安全“防火墙”。驻市应急局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涉煤领域监督实际,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加强与第五监督检查室沟通配合,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统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开展涉煤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查阅2021年至今国家、省市检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台账3套,市煤管局近两年来,省委小煤矿整治整合巡视、市委巡察以及市纪委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8份,发现问题3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督促市煤管局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四个体系”,建立健全定期调度、会商研判、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熟练运用自查自纠、实地调研等手段,全面深入查找问题成因,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