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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发光发亮】市纪委监委提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质效⑭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5-29 08:42:53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派驻(出)机构存在的履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探头”作用失效等问题,从即日起,持续推出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做实专项监督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及经验成效,用事例、数据体现整改成果,用事实、典型体现工作成效,促进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比学赶超”,努力实现“两讲三提两争”工作目标。

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做实做细派驻监督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围绕“两讲三提两争”的工作目标,坚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在做实政治监督、做深专项监督、做细日常监督上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做实政治监督,护航政策落实。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能职责,针对被监督单位职责差异大,同步监督难的问题,结合监督任务,科学设计政治监督清单,共梳理联系单位6个方面13项监督重点。在涉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共性监督任务方面,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实行统一计划,同步推动,突出监督重点和工作节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在涉及被监督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工作要求方面,纪检组实行差异化监督、一事一监督;在涉及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政治生态等工作任务方面,结合室组联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12次,列席民主生活会2次,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

做深专项监督,强化治理保障。纪检组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监督问责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监督问责工作,制定《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市人大、政协机关党委形成《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六抓六劲”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整改台账》,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5条。深入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次,与被监督单位召开专题会商2次,全面检视驻在单位工作落实中的薄弱环节,着力发现和查处任务落实不力、指标完成不好、工作质效不高等问题背后的失职之责、失管失察行为,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在会上共通报问题6条,提出意见建议8条,切实保障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见效。

做细日常监督,助推工作质效。日常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基础和延伸,是监督工作常态化的具体体现。纪检组深入到基层人大机关,围绕“如何对非公职人员、非党员的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这一课题进行调查研究,补齐日常监督短板。督促驻在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制度汇编3本,入册制度共82项,切实将派驻监督工作紧密融入到驻在单位日常工作中去。同时,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督促或会同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下发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同时开展监督检查,紧盯会议文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津补贴发放等风险易发领域,时刻警醒干部遵守规定不打折扣不懈怠。截至目前,纪检组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次,下发工作提示5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次,线索初核2件,立案1件,约谈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