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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发光发亮】市纪委监委提升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质效㉑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6-25 08:53:02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派驻(出)机构存在的履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探头”作用失效等问题,从即日起,持续推出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在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做实专项监督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及经验成效,用事例、数据体现整改成果,用事实、典型体现工作成效,促进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比学赶超”,努力实现“两讲三提两争”工作目标。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以“三个聚焦”为重点 切实履行派驻机构工作职责

年初以来,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两讲三提两争”目标,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为10家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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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治监督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程现场督导检查13次。对10家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考核情况进行反馈,并要求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大对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监督力度,制定监督措施6项,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督促各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3次。

聚焦日常监督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定提前报备制度,现场监督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开展一轮10家单位会商,会商事项80项,会商整改事项22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会前说纪”、下发廉政提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与此同时,严格把好各监督单位提拔干部的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上半年共出具廉政鉴定85份。

聚焦专项监督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项监督,督促监督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专项台账、明晰工作职责和内容,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共督促报送工作动态进展情况4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6次,主动约谈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