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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四聚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10-26 08:48:58

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聚焦政治责任落实、聚焦推动问题整改、聚焦深化警示教育、聚焦干部信心提振,实施精准监督、以案促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驻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聚焦政治责任落实。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议题6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对基层分局开展督导检查6次,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严格执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围绕《党内谈话写实手册》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个,截至目前已开展党内谈话65人次;开展基层一线调研8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9个。

聚焦推动问题整改。构建整改监督管理闭环,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抓细抓实、取得实效。督促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严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落实无死角、全覆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监督底单,定期监督检查,督促推进整改,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发现的整改质量不高、销号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6人。

聚焦深化警示教育。带头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围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纪律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约谈党员干部46人,督促完善廉政档案127份,对新入职8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上好“入职第一课”。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局微信公众平台廉洁文化专栏推送文章52篇,讲廉政党课12次,组织纪法学习5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8次,通报典型案件1次,警示提醒全局党员干部不逾红线、不越底线。

聚焦干部信心提振。开展查处诬告陷害专项整治工作,依照《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对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收集和发现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做到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零放过”,对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消除诬告产生的消极影响,鼓舞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