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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学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日程,采取组内学习和督促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双管齐下”的方式,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组内人员率先垂范。驻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网上下载学习资料、利用周一例会学习等方式率先进行学习,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将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驻院纪检监察组下发工作提示2期,督促驻在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会前说纪”、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并建议院党组通过党组成员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将《条例》学习融入日常,引导全院干警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深化专题学习辅导。在驻在部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式上,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条例》进行专题辅导,详细阐释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对《条例》总则、分则部分条款进行解读,并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促学、以案促鉴,推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细化工作落实举措。驻院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要求,将年度检务督察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完善,重点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最高检禁酒令等要求,织密明纪制度“笼子”,层层进行压力传导。同时,驻院纪检监察组还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检查,从严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有力引导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