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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全面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抓学习,促入脑入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督促6家监督单位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学习计划,紧扣目标要求,采用“集中+自学”“重点+全面”方式,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提高学习实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截至目前,6家监督单位开展条例学习宣讲 16次,受众193人次。
抓职能,促质效提升。引导各监督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督促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党员培训课程和干部培训课程,开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课程,开设体验式课程“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党性分析,结合我市反面典型案例”研讨式课程,真正做到将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抓监督,促学用结合。立足政治监督首责,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发挥“驻”在优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3次,重点了解监督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将党纪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融合,强化《条例》在具体工作中的实践运用,坚决防止学用脱节,引导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