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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从五大方面深入,强化对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
一是深入调研,掌握症结情况。通过深入走访各监督单位,参加列席重要会议,与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重要岗位干部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认真分析各监督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为实施有效监督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分析研究,开展工作指导。通过掌握监督单位工作资料和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将工作中有效做法通过制度形式予以固化、深化,不断完善和改进集体决策机制。
三是报备管理,细化监督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提出刚性要求,制作了报备专表,实行“一事一表”“汇总管理”,实现监督事项格式化、清单化、具体化。建立专门监督档案,对报备的每件事项做到前期、中期和后期全方位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各种廉政风险。
四是日常督查,提升监督实效。对各监督单位报备的“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询问、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外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确保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五是通报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作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监督单位整改纠正。对拒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