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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12-27 14:50:47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政协原秘书长李思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21年2月,李思勇任萝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借传统节日之机,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43人礼品礼金折合196.2万元。李思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思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绥滨县北山粮库有限公司原经理李平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21年2月,李平任北山粮库经理期间,借传统节日之机,违规向管理单位5名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折合31.3万元。李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李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刑侦大队一级警长管福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22年4月至6月,管福佳任东山分局新华镇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安排单位民警驾驶警用车辆接送通勤,并对警用车辆疏于管理,致使个别民警多次驾驶警用车辆办理私事。2022年8月,管福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兴安区煤管局煤矿安全稽查大队一中队队长杨卫强等7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12月,兴安区煤管局煤矿安全稽查大队一中队对辖区某煤矿安全检查后,队长杨卫强等7人违规接受该煤矿矿长在某餐饮场所安排的宴请,共计消费1880元。2022年2月,杨卫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余6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通报的4起案例,有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精准研判“四风”形势,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风腐交织问题深挖彻查,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找准问题症结补齐制度短板,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