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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 国企不是例外——龙煤鹤矿公司新陆煤矿等单位21人因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案件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1 16:34:51

一、基本案情

新陆煤矿是鹤岗市域内一家国有大型煤矿,隶属于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矿业有限公司,拥有干部职工1500多人。

201710月始, 以该矿退养职工姜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金钱开路、腐蚀拉拢、内外勾结等手段,开辟出借排煤矸石偷运煤炭的特殊通道,半年时间累计实施盗窃犯罪166起,盗窃煤炭1.4万余吨,价值85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该案暴露出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20189月,鹤岗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以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88名直接参与盗窃犯罪人员相继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追诉。

二、问责情况

鹤岗市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保护伞同时,拿起问责利器,201811月,新陆煤矿矿长、党委书记等21名失职失责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情况如下:

新陆煤矿矿长兼矿党委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免职,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予免职,副矿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会计师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鹤矿公司矿区保卫处副处长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书记葛诫勉谈话

新陆煤矿运输区党总支书记吴、机电科党总支书记任、煤质科党总支书记刘、生产部负责人王13名中层管理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

除以上21名失职失责领导干部外,另有鹤矿公司机电处、煤质管理处等部门7名领导干部受到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