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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拖沓 终被追责——关于萝北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人员违反工作要求、工作部署不力问题的通报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1-08 15:02:51

2019年6月底,全省森工系统住建部门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萝北县自然资源局在接到上级有关部署后,对相关工作要求不够重视,推进落实缓慢;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姜传山对此工作进行简单安排后不闻不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高加春未能及时推进鹤北林业地区开展办理房屋交易确认业务,致使该地区房屋交易工作停办176天,对我市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鹤岗市纪委监委对姜传山给予诫勉,对高加春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萝北县自然资源局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贯彻不及时、工作推进缓慢、违反工作要求等问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对党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姜传山、高加春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不牢,责任意识淡漠,工作中懒政怠政、消极粗放,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办事拖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