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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考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预防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发生,进一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区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操办“学子宴”;
2.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严禁参加非家庭性违规举办的“学子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4.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
5.严禁借机让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及相关费用。
区委、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及时开展警示谈话,确保高考录取升学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党员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学子宴”。区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无视纪律规定,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兴安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3630820;
邮信地址:兴安区政府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兴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电子邮箱:xaqjwjb@163.com。
中共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 安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