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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鹤岗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1-08-06 09:21: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巡察反馈会后,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市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调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局全体必须高度重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7项整改任务已进行认真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1.着力解决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巡察反馈会后举办了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讲话精神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史》有关论述等;处级领导干部围绕全国“两会”精神及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四个讲话,结合提高统计监测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研讨发言;处级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省我市动员大会精神,结合统计工作研讨发言。各党小组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十一个主攻方向”任务和“十一个新突破”目标开展了学习研讨等。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购置了30套书籍供全局学习使用,已开展了2期读书班及1期青年读书班,已开展3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会。

二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高质量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鹤岗市统计局2021年度学法计划》,把《意见》《办法》《规定》列入今年重点学习内容,学法坚持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并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议、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全过程;各县(区)、各专业科室每季度上报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并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向省统计局报送《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2021年3月15日,市委十二届一百一十二次常委会议,会前学法由市统计局领学了《统计法》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

    2.着力解决履职尽责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打造服务型统计,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指标、工业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利用省外内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等领域开展超前统计监测预警分析,密切跟踪指标变化情况,精准研判各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从巡察反馈会到目前为止,完成《统计参考》21期,《统计专报》20期,《鹤岗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监测》3期,完成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经济分析9篇。印发了《鹤岗市统计局关于报送部门统计资料的通知》,更好的强化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全面提高了基础数据质量。增加了群众获取统计数据渠道,将近5年统计年鉴上传到鹤岗政务网,方便了群众查阅。

二是坚持依法治统,履行监督职责。在鹤岗市政府官网设立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按照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四上”企业进行监管。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及制定、录入年度部门联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联合抽查计划,相关专业正按照要求陆续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国家信用平台进行公示。

(二)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着力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计法宣传。在各专业下基层时,加大了面向企业和基层统计部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向企业发送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200余册。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了学法计划,加强会前学法。

二是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每月严格审查企业提供的相关凭证,对数据与凭证不符的企业要求修正数据,并不定期抽查在库企业报表数据相关凭证。按照月度和季度,关注联网直报企业数据,只要数据发生波动超过国家报表制度要求范围,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核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波动异常的及时要求整改。各专业科室建立了数据质量管控台账,深挖细扣,对联网直报的各种数据进行逐一核对。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将调研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4月7日以局文件的形式印发了《鹤岗市统计局“调查研究年”活动方案》,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立的“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及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壮大我市经济总量进行了研讨。已开展走访调研30余次,了解了近期经济运行情况,企业的生产、销售、市场前景、科技投入等情况。已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平台处理方面的研究和建议》《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节水降耗形势调查分析》《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情况分析》等3篇调研报告。

(三)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4.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根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3月26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鹤岗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4月6日下发了《鹤岗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围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充分担当起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重点岗位干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岗位交流。针对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制定了鹤岗市统计局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在业务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3位科长已实施岗位交流,社财科科科长轮岗为总统计师、综合科科长和能源科科长对换岗位。

二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加强了对贯彻执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掌握,班子成员已分头到各县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已对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6.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作了党务、政务活动考勤表,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丰富党内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活动,3月22日,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清雪志愿服务劳动。3月29日,与向阳区第七社区共同参加了“赏邮票·学党史”活动,重温了“党的一大至十九大、党的武装斗争史、革命根据地井冈山历史沿革”等经典,并向展方赠送了中国人口普查纪念邮册。5月24日,集体观看了电影《青春之峻》。

三是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取得实效。加强日常谈心谈话,既谈工作,又谈学习、思想、纪律等。全面规范了学习活动记录,要求党员统一使用《党员学习活动纪实手册》,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等会议记录实现了电子化。

    7.着力解决两个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3月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积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不请假离岗现象。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规守纪。   

三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4月9日组织观看了廉政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通过观看,局全体深刻汲取教训,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问题抓整改,强化责任促落实。

(二)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实际成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推进,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常抓不懈。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统计工作发展上来,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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