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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鹤岗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2-03-28 09:14:3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5月19日,委第一巡察组对鹤岗市乡村振兴局(原鹤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进行了巡察。6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鹤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鹤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局党组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党组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2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积极配合,保障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召开专题推进会议3次,研究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体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推动整改工作,形成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落实责任,各科室对照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设定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务必一件一件落实,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整改的工作局面,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全面推动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4个问题,乡村振兴局党组实行问题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剖析问题自我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整改责任,形成推动整改任务合力。

二、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为加强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乡村振兴局分别通过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国家、省市重要方针政策等组织学习13次。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上,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行了深入学习,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并组织系列活动,把学习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

二是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及时调整和补充,把党纪党规、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学习中,按照计划有序推动学习。班子成员对学习进行研讨的同时,视情况吸纳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开展学研活动,组织观看《百年奋斗》教育视频,领导班子撰写心得体会3篇。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行了交流,形成研讨材料8篇。

三是深化对《党章》的学习。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章》进行了全面学习,组织党员在龙江干部教育网上收看公开课。对今年新发展的3名党员进行《党章》测试,让新发展党员进一步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观念,对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2.着力解决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力度。6月上旬和8月上旬,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对光伏运维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通过光伏协议资料查阅、实地督导检查、光伏项目审核等方式,推动两县光伏项目运维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维护管理机制。组织两县与专业运维公司签订了运维协议,定期为电站进行专业管理和维护,切实降低了光伏电站的故障率,提升了其工作效率和收益率。

是多举措推进稳岗就业。积极组织引导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就业,并定期调度绥滨县和萝北县脱贫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情况,及时推动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已经实现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3166人(占去年全年就业人数的102.7%),全面完成了我省确定的年度就业帮扶任务,切实解决了群众务工就业难题,增加了群众工资性收益。

三是推动监测应用平台的推广。制定印发了《关于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责任分工方案》,对“一键申报”APP宣传应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组织县(区)开展专题培训2期,对“一键申报”APP的操作使用进行了细致讲解,切实提高干部在政策宣传、推广应用该程序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同时,开展了“六查六看”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鹤岗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六查六看”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防止返贫监测”等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两县重点排查在“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一键申报”APP知晓和应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排查发现的20个见人见事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已组织两县、东山区、兴安区积极推广应用“防止返贫监测‘一键申报’小程序”,对全市253个申报对象,及时进行了核实,并按照程序完成了入户反馈和线上处理。

(二)强化作风建设,打造清正廉洁干部队伍

3.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纪党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了对《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提高思想意识。

二是压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完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职责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廉政会议,班子成员分别对廉政、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要求,并与分管战线干部进行廉政谈话15人次。同时,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参观我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以案促教,进一步树立遵规守纪思想,规范党员干部言行。

4.着力解决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对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对乡村振兴局党组研究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定、政府采购问题专项检查、调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等事宜进行监督,在乡村振兴局党组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3次参加乡村振兴局整改推进会议,督促跟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丰富监督形式。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着力围绕解决防返贫和帮扶机制不完善问题,与乡村振兴局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形成问题台账,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着力抓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工作提示,定期收集整理乡村振兴局问题整治情况报告和专项监督工作月报表,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签订承诺书5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靠。组织乡村振兴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参观了鹤岗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参加乡村振兴局整改推进会议,指导和督促问题整改工作。

5.着力解决文风不实的问题

一方面规范了文件下发形式。完善了督办发文制度。针对“文件简单转发”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建立完善了督办发文制度。2021年对上级下发的通报要求或政策文件,在认真总结分析后,以文件或者签函的形式,下发督办通知或工作提示,并定期督导调度相关工作任务的推进进度,全面落实落靠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7月份以来,已经规范发布了3期工作督办通知和工作提示。另一方面转变了会风文风。市乡村振兴局以注重实效为原则,通过创新会议形式、合并会议内容、减少发文数量,不断精简年度会议文件,今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较比2020年减少50%;今年上半年发文4个,较比2020年前三季度同比减少70%,进一步转变了会风、文风。

6.着力解决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力度不够,精准扶贫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推动脱贫县衔接资金使用率。加大工作督办力度。先后召开专题推进会议2次,下发督办通知2期,对两县衔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组织指导两县结合本县实际,严格按照文件程序要求建立县级项目库,确保项目储备够用、能用,提升项目和资金的对接效率。

二是提高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建立了2016年至2020年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摸清了资产底数,规范了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把扶贫资产管好用好,继续发挥效益。同时,市乡村振兴局加强调研督导,8月份围绕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了综合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督导两县进行认真整改,推动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研究脱贫产业项目。组织两县不断加强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有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做到应贷尽贷,截止到7月末,已经为5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贷款205.6万元。加强问题排查整改,结合国家和省关于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六查六看”问题整改,我市通过举一反三,组织县(区)对“小额贷款”、“小额意外保险”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共发现31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质量。

(三)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抓实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一是研究发展党员、组织建党百年活动等。对支部3名入党积极分子经过组织程序发展为预备党员;制定建党百年活动方案,相继开展了收看中央庆祝大会、参加主题新闻发布会、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二是召开了上半年党建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党建工作进行安排。三是制定了党建“一岗双责”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推动党建工作计划落实落靠。乡村振兴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抓好党建宣传工作,通过省乡村振兴局官网、微信工作群、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等载体,落实宣传工作任务。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将市政府官网中“脱贫攻坚”专栏更名为“乡村振兴”专栏,发布党建及乡村振兴工作信息。目前,已通过省乡村振兴局网站和鹤岗政府官网等平台刊发信息12篇,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中刊发信息1篇。

三是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围绕网络舆情监控、廉政风险防控、疫情防控、信访工作等突发事件,分类制定了《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制度》等相关文件4个,明确职责分工,科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是规范党费缴纳工作。形成党费收缴统计表,按月收取党费,并实行党员及收缴人员双签字,确保党费收缴无误。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了党费收缴自查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8.着力解决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不断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熟悉掌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内容及程序,在支部会议上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掌握内容和要求。下一步将按照年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准确组织开展好评议工作。

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质量分别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程序都进行了制定方案、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等环节。分别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深刻剖析、正视问题、红脸出汗的效果,实现客观检视问题的目的。

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整改任务,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同时,抓好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成果运用,严防问题反弹,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有序有效、深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接受、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提高党组班子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开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8-3330017;邮政信箱: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9号;电子邮箱:hgsfpb@126.com。

 

中共鹤岗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