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视巡察 > 工作动态


十三届市委第三轮第一阶段巡察公告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4-25 16:50:03

按照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将对法院、公安系统18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巡察省市县上下联动。市委成立8个巡察组,目前第一阶段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市委第一至第八巡察组已于4月21日-24日完成进驻。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对萝北县人民法院、绥滨县公安局、工农区人民法院、兴山区人民法院、兴安公安分局、东山公安分局等6个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人民公安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聚焦服务大局、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方面查找政治偏差。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范围重点是关于上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现将各巡察组进驻单位及信访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64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