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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09-27 17:43:31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8月25日,十三届市委第三轮授权9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两县六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16个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对市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经市委批准,2023年9月14日至20日,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各巡察组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两县六区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各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传达了市委书记李洪国9月11日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强化明责、履责、尽责压力传导,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分析,共性问题要整章建制推进整改,个性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反馈会议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并作表态发言。被巡察单位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制定切实举措,确保取得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

此外,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