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视巡察 > 工作动态


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3-21 10:09:20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市委批准,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2月6日,5个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惠民医院、市兴山人民医院、市教育局、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第三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十七中学、市特殊教育中心、市东方红小学、市红军小学16个党组织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对市自然资源局1个党组织开展黑土地保护省市县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对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2个党组织及相关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3月1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会议通报了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市委书记李洪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15日至3月20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同时,要站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标本兼治抓好整改,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逐条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从严细化举措,对账落实抓好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要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报告、调研督导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进行全面监督。组织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问题整改。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