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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来源: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12-05 09:53:40

鹤岗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政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260个,推动解决各类问题4456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整章建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一是制定了《鹤岗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对巡察整改各阶段工作原则、程序要求和具体安排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了《市委巡察整改报告实施办法(试行)》,解决了整改情况“由谁报”“怎么报”“何时报”的问题,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报告程序。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措施任务和责任清单》,从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实施保障等6方面确定责任目标,细化了20项工作任务和49项措施清单,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各项责任,推动形成整改合力。四是制定了《鹤岗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巡察整改评估原则、方式、程序、评分标准的内容,为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提供依据,着力破解巡察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问题。五是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法(试行)》,有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分类,明确各部门处理移交问题线索的程序和要求,实现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的规范化。

以“会”促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召开巡察反馈会、整改专题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等四个会议,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巡察反馈会。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书记专题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组织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绝不允许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二是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按照四个体系要求,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三是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派人全程参加,并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点评,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市委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对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抓好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特别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认领责任,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把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加强督办,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积极研究整改督办方式方法,多措并举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促进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到位。一是建立提醒制度。通过电话、微信在重要时间节点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提醒,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发函告知。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需要承担的工作事项的通知》,规范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整改报告等工作内容及程序,明确完成时限、整改措施、清单台账、方案报告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整改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情况通报。巡察反馈后,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书面通报,便于其及时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情况,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强化对所分管战线、部门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对标问题、督促整改。四是开展督导检查。有针对性的选择法院系统、营商领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重视程度、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整改措施精准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并提出督查意见,确保真改实改落地见效。五是做好整改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了《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内容、时限等要求,并将进展情况通过市纪委监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倒逼被巡察党组织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严格审核,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整改材料,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制定整改报告审核标准。从整改报告格式、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责任追究、整改成效等方面提出审阅整改报告应注意把握的主要事项,为日常监督责任提供了遵循和抓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会督、督不好”的问题。二是整改情况“四方”审核。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分别对巡察整改报告严格审核,“四方”会诊,开出良方,提出审核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审核意见认真整改,提升了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三是整改问题动态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一账两表”,即: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反馈问题统计表、督办情况统计表,确保巡察整改督办工作权责清晰、有据可查,督办有依据、整改见实效。四是建立未整改问题定期调度制度。对在集中整改期内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每半年调度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全部解决,对移交问题线索每季度调度一次,跟踪掌握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