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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专项督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来源:鹤岗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0-17 13:37:30

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专项督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第七轮22家被巡察单位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把脉问诊”查问题。督查组采取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佐证材料、个别谈话、现场踏查等方式,找出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未认真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的整改措施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整改成效不明显,存在纸面整改、避重就轻、改易不改难的现象;担当意识不强,缺少自我革命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等6类36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督查意见。

“开出良方”提建议。督查组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市委报送了专项督查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按照市委要求,函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各单位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通过实现巡察、整改、督促落实的闭环管理,避免巡察整改过程中承担日常监督责任的单位部门因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监督不力,形成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问题,确保问题“不整改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总结病理”供借鉴。为避免就督导而督导的形式主义问题,督查组从被巡察单位实际出发,坚持边查找问题边总结经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进行梳理归纳,形成“实行项目式管理推进整改”“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督约束机制促整改”“以巡察整改促进业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以党建引领、促进、保障全局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党组巡察整改全过程进行督导”等10个方面的经验做法,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