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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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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室。一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等。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三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舆情工作等。四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五是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2.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3.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4.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监督检查室移送的适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处置意见,按照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5.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责任,实施问责;监督区属单位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

 

6.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7.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党的组织、纪委监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审理需要呈报省委、省委有关部门和委审批的案件;承办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承办党员对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8.委巡察办。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对本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

 

9.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10.向阳区纪委监委无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