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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2021年度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预算公开目录


序 号

公 开 内 容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经费说明

空表说明

部门收支

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

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

“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岗市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鹤岗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委全面负责。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区)巡察工作。

4.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8. 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 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21个,派驻(出)机构22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市委巡察机构设在市纪委。

(三)人员构成

市纪委监委2021年2月编制总数224个,实有人员192人,具体如下:

1. 行政编制205个,实有人员179人;

2. 事业编制15个,实有人员9人;

3. 工勤编制4个,实有人员4人。

二、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级预算汇总预算:2021年度预算收入3071.5万元,支出3071.5万元。

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部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2021年预算总收入30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5万元。比2020年的2327.6万元增加743.9万元,增长率为31.9%。

2. 2021年预算总支出3071.5万元,比2020年支出2327.6万元增加743.9万元,增长率为31.9%。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办公费45万元、差旅费20.9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探索实施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绩效自评工作。同时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大力推进和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公信力。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反应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3.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需单位补充。

七、“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反映了本单位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  万元,2020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和去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2.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4.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次0人

八、空表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为空表。


<三>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单位: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合  计

30,715,492.00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奖金津补贴

11,689,123.00

社会保障缴费

4,728,098.00

住房公积金

3,628,067.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经费

2,018,158.00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购置费


委托业务费

1,102,000.00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00.00

维修(护)费

100,00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650,000.00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置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其他资本性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置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资本性支出(一)


资本性支出(二)


对企业补助

费用补贴


利息补贴


其他对企业补助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福利和救助

10,040.00

助学金


生产补贴


离退休费

490,006.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债务还本支出

国内债务还本


国外债务还本


转移性支出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债务转贷


调出资金


预备费及预留

预备费


预留


其他支出

赠与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对民间非盈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其他支出